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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9日 星期一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現場小額退還營業稅
(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持非中華民國護照、旅行證、入出境證或未加註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中華民國護照入境之外籍旅客。同一天內向同一家經核准貼有Authorized Cash Tax Refunds-TRS標誌之商店購買特定貨物達新臺幣3,000元以上,且累計退稅金額在新臺幣1,000元(累計含稅購物金額約新臺幣21,000元)以下,可選擇於購物時申辦現場小額退稅。該所提醒,經選擇現場小額退稅者,應自購物日起30天內將該特定貨物攜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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