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0日 星期五

反詐騙宣導短片

利用自宅經營麵攤、飲料店等仍應辦理營業登記

【大里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102年度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已自4月份展開,該所發現民眾利用自宅從事早餐店、麵攤、飲料店等營業行為,而未辦理營業登記之情形,正積極輔導民眾於期限內補辦營業登記事宜。 該所指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予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因此民眾利用自宅從事早餐店、麵攤、點心及泡沫紅茶店等,雖未具備牌號及僱用員工、且收入不多,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仍屬銷售貨物行為,應辦理營業登記。 該所特別提醒,營業人如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即擅自營業,經查獲或經人檢舉,應依營業稅法第45條規定通知限期補辦營業登記並處以新臺幣3千元至3萬元罰鍰。民眾如有前述情形而未辦理營業登記者,請儘速向轄區國稅局之分局或稽徵所辦理營業登記以免受罰。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個人購買外國虛擬商品,單筆支付款項金額超過新臺幣3千元者,應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大里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多數民眾都不知道賣方在國外的跨國非實體商品交易,單筆支付款項金額超過新臺幣3千元者,依規定應報繳營業稅。 該所說明,如果個人買家向國內業者或外國業者在臺分公司,購買如電子書、線上音樂、App、遊戲寶物等虛擬商品,由賣方負擔繳納營業稅之義務。但若外國業者在臺並無分支機構,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第1項及財政部100年5月6日台財稅字第10004500190號令規定,該買受人同一筆勞務交易應給付報酬總額在新臺幣3千元以上者,就由買方負擔繳納營業稅義務。 大屯稽徵所舉例說明,A君在網路向國外購買App軟體,價格新臺幣500元,其應給付金額在新臺幣3,000元以下,免繳納營業稅;B君向國外購買電子書,價格新臺幣3,200元,其應納營業稅160元(3,200元x 5%),若分為2次付款亦同。 該所提醒,民眾若有跨國購買虛擬商品需繳納營業稅者,可至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索取或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www.etax.nat.gov.tw)>電子申報繳稅服務>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線上版)>營業稅)下載「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408)」,填寫納稅義務人統一編號、給付金額、稅率及稅額等,至代理公庫之金融機構繳納即可。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誤用他公司發票,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該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已自動向稽徵機關報備實際使用情形,免予處罰

【大里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營業人申購統一發票後,偶有總機構或分支機構之間誤用彼此的發票,按營業稅法第47條第2款規定,營業人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者,將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但財政部於101年9月20日增訂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6條之2規定,對於依營業稅法第47條第2款應處罰案件,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該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已自動向稽徵機關報備實際使用情形,免予處罰。 該所特別提醒營業人,如遇有前揭誤用非申購或分配之統一發票者,請儘速向稽徵機關報備其實際使用情形,以免受罰。

直接劃撥退稅節省時間又安全

【大里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自102年4月1日起取消營利事業所得稅免退稅限額規定,亦即不論退稅金額多寡,皆會退還納稅義務人,因此還沒有採用存款帳號直接劃撥轉帳退稅之營利事業,可向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提出申請,讓直撥退稅不漏接,領取退稅真方便。 該所指出,建議營利事業多多利用金融機構帳戶辦理直接轉帳退稅,如此退稅款將可於退稅日自動撥入指定的帳戶,除可比退稅支票提早領到退稅款充裕運用資金外,亦不必擔心營業地址異動而收不到退稅通知單或支票被冒領或遺失情形,且可免除前往金融機構提兌往返奔波之苦,好處多多。同時於轉帳退稅後,國稅局亦會寄發「直接劃撥通知單」通知納稅義務人,不會有退稅款已入帳而不知道的情形。 該所呼籲,尚未採用存款帳戶退稅之營利事業,多加利用此便捷的退稅方式,請儘速向各地區國稅局索取同意書,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網址:hxxp://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營業稅/國稅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填妥後送交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此後經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亦同)退稅款將撥入所指定營利事業帳戶。 該所特別提醒,絕不會以電話通知民眾到自動櫃員機轉帳退稅,如有任何退稅或繳稅問題,請務必向稽徵機關確認,以免受騙。營利事業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公司於暫繳申報期間仍屬停業狀態者,可有條件免辦理暫繳申報

【大里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第67條規定,除符合所得稅法第69條規定者外(如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係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者、獨資合夥組織及經核定的小規模營利事業、依法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及財政部核定免申報者),應於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計算暫繳稅額,自行向國庫繳納,並主動向稽徵機關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所以營利事業縱然在暫繳申報前已辦妥停業登記,但是依法辦理暫繳申報的義務並未解除。 該所進一步表示,財政部82年6月22日台財稅第820247078號函釋雖規定,營利事業如經查明當年度1至6月份無營業額者,稽徵機關得免核定暫繳稅額,然該函釋僅係放寬稽徵機關得免核定暫繳的認定標準,並非免除營利事業得免依規定辦理暫繳申報的義務,所以營利事業雖經主管機關核准暫停營業,迄暫繳申報時尚未復業,但是其1至6月份仍有營業收入,自應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該所提醒營利事業注意,為確保自身權益,在暫繳申報前已辦妥停業登記者,除非本年度無營業收入或依所得稅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計算的暫繳稅額少於新臺幣2,000元以下,否則仍應依法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營利事業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潭美颱風蒙受損失得向稅捐稽徵機關報備減免稅捐

【大里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潭美颱風造成全台各縣市多處災情,該所提醒納稅義務人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災害所在地稽徵機關派員勘查,俾利減免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稅捐。 大屯稽徵所提醒轄區納稅義務人,如有相關災害損失應依以下規定辦理減免事宜: 一、所得稅:受災戶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如災區內之工廠或分支機構與其總公司分屬不同縣市者,亦可向工廠或分支機構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就近申請派員勘查。至個人申報災害損失總金額在15萬元以下者;營利事業申報災害損失總金額在350萬元以下者、受損標的物投有保險部分或可提供會計師簽證報告者(不論金額多寡),均得由國稅局予以書面審核,免再派員實地勘查。 二、營業稅:小規模營業人凡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者,可向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准予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三、貨物稅:受災之貨物稅廠商,其已稅貨物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應檢具證明文件,依貨物稅條例第4條及貨物稅稽徵規則有關規定辦理退稅。又貨物稅廠商因災害致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貨物稅者,應於當月申報期限截止前向管轄國稅局提出展延之申請,經國稅局查明屬實者,得准其申報繳納期限展延1個月。 四、菸酒稅:受災之菸酒稅廠商,其已納菸酒稅之菸酒如受災以致該菸酒消滅者,得依菸酒稅法第6條及菸酒稅稽徵規則第39條規定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管轄國稅局報備,俾據以向管轄國稅局或海關辦理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或銷案。又菸酒稅廠商因災害致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菸酒稅者,應於當月申報期限截止前向管轄國稅局提出展延之申請,經國稅局查明確因災害致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菸酒稅者,得准其申報繳納期限展延1個月。  民眾如對前述稅捐減免規定或報備方式尚有疑義,可利用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04-24852934洽詢。

102年9月15日(日)結合「2013臺中電影放映季」辦理租稅宣導

【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結合臺中市政府舉辦之「2013臺中電影fun in(放映)季」活動,於本(102)年9月15日(星期日)上午9時30分起假臺中市烏日僑仁國小體育館辦理租稅宣導,現場設置國稅服務台,發送各項宣導資料並受理稅務問題諮詢,另有捐發票及填問卷送好禮活動,數量有限!歡迎民眾踴躍前往參加。若有活動疑義,請撥打電話04-24852934轉503、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以網頁電話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2013年8月27日 星期二

大屯稽徵所102年8月30日(五)結合「2013臺中電影放映季」辦理租稅宣導活動

【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結合臺中市政府舉辦之「2013臺中電影fun in(放映)季」活動,於本(102)年8月30日(星期五)晚上6時15分起假臺中市大里運動公園辦理租稅宣導,現場設置國稅服務台,發送各項宣導資料並受理稅務問題諮詢,另有捐發票及填問卷送好禮活動,數量有限!歡迎民眾踴躍前往參加。若有活動疑義,請撥打電話04-24852934轉503、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以網頁電話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2013年8月19日 星期一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現場小額退還營業稅

(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持非中華民國護照、旅行證、入出境證或未加註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中華民國護照入境之外籍旅客。同一天內向同一家經核准貼有Authorized Cash Tax Refunds-TRS標誌之商店購買特定貨物達新臺幣3,000元以上,且累計退稅金額在新臺幣1,000元(累計含稅購物金額約新臺幣21,000元)以下,可選擇於購物時申辦現場小額退稅。該所提醒,經選擇現場小額退稅者,應自購物日起30天內將該特定貨物攜帶出境。

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至任何一家貼有電子發票標章之商店消費購物,即可索取電子發票!

(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財政部已推出條碼形式的共通性載具(例如:手機號碼),便利無載具的民眾購物消費時索取電子發票,民眾只要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專區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經驗證程序後,就會產生一組專屬條碼,民眾可以自行列印並黏貼在手機或各式載具上,持共通性載具至任何一家貼有電子發票標章之商店消費購物,即可索取電子發票!

大屯稽徵所「租稅行動教室」開辦囉!

(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為積極協助納稅民眾瞭解國稅相關法令規定,減少違章漏稅案件之發生,該所增設「租稅行動教室」,辦理所得稅、營業稅、遺產及贈與稅申報實務及常見違章類型等租稅講習,歡迎該所轄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或社區民眾踴躍報名。民眾可利用電話預約或至該所網站下載「租稅行動教室」申請表,填妥後傳真或郵寄至該所服務管理股辦理。

銷售坐落於公共設施保留地上之房屋免課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未包括座落在公共設施保留地上之建築物,惟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其地上之建築物,平時同受都市計畫限制其使用,是類土地被政府徵收時,其地上之建築物或併同土地被徵收,如其於建造時屬依法不得建築者,甚或遭拆遷而不予補償,基於立法意旨及合理課稅考量,所有權人銷售坐落於公共設施保留地上之房屋,非屬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特種貨物。

輔導查定計算營業稅額及新辦理營業登記營業人健全帳簿憑證並使用發票

(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為健全會計制度並利企業永續經營,該所刻正輔導及推動小店戶及新辦理營業登記營業人設置帳簿憑證及使用統一發票,新設立或原屬查定銷售額未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之小店戶營業人對於帳簿設置、統一發票開立及營業稅申報作業規定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特銷稅額於統一發票備註欄載明者,免納入銷售額計算營業稅額

(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營業人銷售特種貨物,除該營業人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條例第4條規定之納稅義務人應依該條例第14條規定辦理者外,如該特種貨物之特銷稅額已於上一階段統一發票備註欄載明,營業人並將該特銷稅額於本次銷售之統一發票備註欄載明者,毋庸納入銷售額計算營業稅額;營業人如未將該特銷稅額於統一發票備註欄載明者,應就其銷售貨物收取之全部代價納入銷售額計算營業稅額。

營利事業因孳息他益信託契約取得之收益課稅釋疑

(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個人將投資之股權交付信託,約定本金受益人為委託人,孳息受益人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該營利事業因信託契約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應計入所得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無所得稅法第42條第1項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規定之適用,其獲配之可扣抵稅額,不得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3規定,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納稅義務人依上開規定於102年12月31日以前自動補繳所漏稅款或超額分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並依法加計利息,可免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處罰。若103年1月1日以後經檢舉或經稽徵機關查獲者,無前開免罰規定之適用。

自印條碼繳款書,繳納稅款真easy

(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民眾繳納各項稅款,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點選電子申報繳稅服務,連結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依指示操作列印附有條碼繳款書,即可至各級公庫及代收稅款處繳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於限繳期內至截繳日後二天內,可就近到據點眾多的超商繳稅。

中秋節前暫停調帳及訪查事宜

(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為配合政府廉能政策,維護稅務機關優良風氣,該所已通知所屬人員於中秋節前一週(102年9月12日至9月18日),除有特殊事項業經核准外,嚴禁外出訪查、調閱帳冊等,並遵守「不送禮、不受禮、不應邀宴」之規定。該所籲請納稅人協助政府革新行政之決心,遏止逃漏及其他不法情事發生,另設有政風檢舉專線:04-23015616,供民眾就涉有不法之情事提出告發。

2013年8月5日 星期一

反毒宣導影片

個人將投資之股權交付信託,約定本金受益人為委託人,孳息受益人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該營利事業因信託契約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應計入所得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無所得稅法第42條第1項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規定之適用;其獲配之可扣抵稅額,不得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3規定,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大里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依財政部102年7月31日台財稅字第10100238630號令規定,個人將投資之股權交付信託,約定本金受益人為委託人,孳息受益人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該營利事業因信託契約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應計入所得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無所得稅法第42條第1項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規定之適用;其獲配之可扣抵稅額,不得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3規定,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該所進一步強調,請義務人自我審視,倘未符財政部102年7月31日台財稅字第10100238630號令規定,請於102年12月31日以前自動補繳所漏稅款或超額分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並依法加計利息,可免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處罰;其於103年1月1日以後經檢舉或經稽徵機關查獲者,無前開免罰規定之適用

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若有短漏報課稅所得額仍須處罰

【大里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之獨資、合夥組織,無須計算及繳納應納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報營利所得,依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又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該營利事業對依所得稅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有漏報或短報者,應就稽徵機關核定短漏之課稅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該所進一步說明,核定短漏報之課稅所得額等於申報部分核定所得額與短漏報所得額合計數減除申報部分核定所得額(負數以零計算),依此計算之金額再乘以當年度適用稅率計算應處罰鍰之基礎金額並按規定倍數處罰,舉例說明:A行號101年度結算申報核定所得額為虧損1,000,000元,經稽徵機關查獲漏報所得額1,500,000萬元,核定短漏之課稅所得額為500,000元(即-1,000,000+1,500,000-0 );計算應罰鍰之基礎金額為85,000元(即核定短漏之課稅所得額500,000元*稅率17%=85,000元)。

利用自宅經營麵攤、飲料店等仍應辦理營業登記

【大里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102年度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已自4月份展開,該所發現民眾利用自宅從事早餐店、麵攤、飲料店等營業行為,而未辦理營業登記之情形,正積極輔導民眾於期限內補辦營業登記事宜。 該所指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予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因此民眾利用自宅從事早餐店、麵攤、點心及泡沫紅茶店等,雖未具備牌號及僱用員工、且收入不多,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仍屬銷售貨物行為,應辦理營業登記。 該所特別提醒,營業人如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即擅自營業,經查獲或經人檢舉,應依營業稅法第45條規定通知限期補辦營業登記並處以新臺幣3千元至3萬元罰鍰。民眾如有前述情形而未辦理營業登記者,請儘速向轄區國稅局之分局或稽徵所辦理營業登記以免受罰。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直接劃撥退稅節省時間又安全

【大里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自102年4月1日起取消營利事業所得稅免退稅限額規定,亦即不論退稅金額多寡,皆會退還納稅義務人,因此還沒有採用存款帳號直接劃撥轉帳退稅之營利事業,可向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提出申請,讓直撥退稅不漏接,領取退稅真方便。 該所指出,建議營利事業多多利用金融機構帳戶辦理直接轉帳退稅,如此退稅款將可於退稅日自動撥入指定的帳戶,除可比退稅支票提早領到退稅款充裕運用資金外,亦不必擔心營業地址異動而收不到退稅通知單或支票被冒領或遺失情形,且可免除前往金融機構提兌往返奔波之苦,好處多多。同時於轉帳退稅後,國稅局亦會寄發「直接劃撥通知單」通知納稅義務人,不會有退稅款已入帳而不知道的情形。 該所呼籲,尚未採用存款帳戶退稅之營利事業,多加利用此便捷的退稅方式,請儘速向各地區國稅局索取同意書,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網址:hxxp://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營業稅/國稅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填妥後送交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此後經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亦同)退稅款將撥入所指定營利事業帳戶。 該所特別提醒,絕不會以電話通知民眾到自動櫃員機轉帳退稅,如有任何退稅或繳稅問題,請務必向稽徵機關確認,以免受騙。營利事業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