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款已於本(102)年1月18日 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或寄出退稅憑單;本批退稅憑單 之兌領期間自1月18日起至3月18日止,如接獲退稅憑單者,請 各受退稅人在期限內將退稅憑單提出交換。
國稅局不會以電話或簡訊方式通知民眾至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辦理 退稅或輸入任何資料,民眾如接到此類電話或簡訊通知者,即為歹徒 之詐騙技倆,請立即撥打反詐騙檢舉專線165,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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