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2日 星期五

自今(102)年起,首次辦理結算申報者得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大屯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財政部考量部分民眾(譬如初入社會新鮮人及101年起薪資所得恢復課稅之軍教人員)1025月係屬於第1次以納稅義務人身分辦理申報(即首次申報者),本身並無申報經驗,所以為協助此類首次申報之納稅義務人順利完成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義務,如101年度符合所得單純、擬採標準扣除額等適用條件者,可於今年215日起至315日止,以下列方式向國稅局申請適用101年度稅額試算服務,經國稅局審核符合適用條件者,即可適用:
一、線上申請: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提出申請。
二、親自申請或委託申請:依式填妥申請書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親自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或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該所進一步說明,今年新增首次申報者申請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係國稅局依申請人申請資料,經審核符合適用條件者,即以申請人為納稅義務人並據以計算其應納稅額,於今年425日前主動提供稅額試算書表,納稅義務人經核對內容無誤後,繳稅或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另為節省徵納雙方成本並使資源有效利用,請納稅義務人申請前先行審查是否符合本要點之適用條件,如有不符合情形,仍請於今年5月間利用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服務、網路申報服務辦理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對於這項稅務試算服務如有疑問,可以撥打國稅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