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屯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今(101)年1月適逢國定農曆春節假期連續3日以上,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依法即得延至2月5日止。由於該日為星期日,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申報截止日可再順延至隔日2月6日止,憑單申報人將有充裕時間辦理申報,另憑單填發期間則配合順延至2月15日止。
由於國定農曆春節假期通常落在1月,為使憑單申報人有更充裕時間辦理憑單申報作業,避免工作日減少影響申報憑單所得資料之正確性,並適度考量稽徵機關作業所需時間,故適度放寬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