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

自102年起至103年止個人證券交易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採「設算課稅」與「核實課稅」雙軌制

(大里訊)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102年起至103年止個人證券交易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採「設算課稅」與「核實課稅」雙軌制,除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數量10萬股以上者、IPO股票、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及未上市未上櫃股票,屬應強制核實課稅外,其餘個人如欲「核實課稅」者,須向其證券戶所屬證券商以書面提出申請;未申請選定者,均視為選定設算課稅。
該所提醒民眾多加留意相關規定,千萬不要忽略自己的權益,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路電話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